军嫂想离婚怎么处理

解析:
无论哪一方均可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请求,只要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婚姻关系已无法维系,法院通常会作出宣告离婚之裁决。
首先,您需积极搜集并妥当保存与此案有关的所有证据资料,例如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婚姻破裂程度的证据材料,如若存在家庭暴力事件或配偶背叛行为,您还需做好相关证据的备存工作。
这些证据内容可涵盖但不仅限于短信往来记录、网络对话信息、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者伤势鉴定及相关目击者证言陈述等。
其次,您需要前往法院正式提起离婚诉讼程序。
在此过程中,寻求一位资深律师的协助将对您大有助益。
律师将为您精心策划案件策略,全力以赴为您在法庭上争取合法权益。
最后,法院将会对您的离婚诉求进行全面审查。
倘若法院认定您们的婚姻关系确已无法挽回,便会依法作出宣告离婚的裁定。
同时,关于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事宜,亦会在此环节得到妥善处理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九条
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:
(一)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;
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;
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;
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;
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